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次数:7395

各职能部门、学部、书院、学院(系):

2019年,我校开展了“青春接力一百年,与国同梦;砥砺奋斗七十载,与国同行”主题社会实践,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实践育人氛围,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延续良好的工作态势,巩固实践成果,结合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0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望各职能部门、学部、书院、学院(系)积极有效地组织、引导大学生认真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到来,鼓励全校师生结合实践主题,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支农支教、科技创新、法律援助、地方经济调查、就业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

与此同时,将“四史”学习教育融入社会实践,通过开展文化宣传、参观走访、调研采访等形式的社会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实践主题

1、献礼建党100周年,青春助力脱贫攻坚

2、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三、总体原则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经研究,校团委拟对2020年主题社会实践做以下要求:

1、学部、书院、院系学校各机关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建议每个部门或单位聚焦特色,重点申报1-2个项目

2、严格控制各团队学生人数,建议一般不超过10人/队队员仅限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能够体现师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

3、学习宣传、调研采访类等实践活动以线上形式开展

4、除云南寻甸暑期支教专项外,原则上不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就近就地在家庭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社会实践;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实践活动实行一团一报制度。

5、每个团队需明确1-2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指导团委的调研和实践,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

6、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学部、书院、学院(系)需安排专人负责主题学生实践活动与学生团队管理工作。

四、实践内容

(一)“青春助力脱贫攻坚”扶贫专项

1、“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云南寻甸暑期支教

秉承“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理念,发挥学校师范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校团委组织1支青年团队前往云南省寻甸县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

2、“扶贫路上的青春故事”调研采访

开展脱贫攻坚一线调研民情社情,服务民生发展,采访典型脱贫攻坚典型代表,研发思政教育产品;同时发掘培育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引领青年参与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就业扶贫工作。

(二)“青年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学生看上海发展专项

组织留校边疆少数民族学生以改革开发史为主线,通过开展文化宣传、参观走访等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国情民情、上海改革开放发展情况,并通过调研为社会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三)全国大学生三下乡行动、“知行杯”社会实践大赛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科技支农、政策宣讲、国情考察、文化宣传、医疗卫生服务、教育帮扶、生态环保、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进城市、走入乡镇、走进人民群众,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同时,根据“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要求,从科技创新、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城乡发展、文化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与委办局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师生的专业特长和组织优势,走进社会、亲身体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具体安排待团中央、团市委下发后另行通知)

(四)“青春在基层”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区县实习锻炼专项

根据上海市各区县共青团安排,开展优秀大学生参加暑期区县实习锻炼活动,组织学生赴国家机关、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锻炼或见习,促进大学生的知识运用、人际沟通、社会适应、自我管理等能力提高。(具体通知请关注校园网公告)

(五)“青春告白祖国”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创建专项

鼓励各学部、书院、学院(系)结合各自专业特点与优势,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围绕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努力提升上海“五个中心”的核心功能等国家战略、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创建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在考察资源和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立项并予以重点支持。(实践项目主题可参考《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主题社会实践指南》)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立项通过,将给予经费支持。暑期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

3、所有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主题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3),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主题社会实践学部、书院、学院(系)项目汇总表》(附件4)。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6月19日

请各单位于61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shsjecnu@163.com。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项目立项(6月20日-73日)

校团委对各学院项目进行专家初审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在实践项目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

3)活动开展(2020年7月-8月)

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就近就地”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健康、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身体健康情况、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零事故、零感染、零缺憾”。

4)考核表彰(2020年9月-11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5。项目考核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及全国评选。

5、联系方式

:张老师62233162

联系邮箱:shsjecnu@163.com

附件.zip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