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田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现就华东师范大学推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名额:1人
金额:人民币2000元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工作安排
由各单位团组织依据本文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候选人的事迹须符合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七个事迹类别之一。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经校团委评选后,最终推荐若干候选人队至团市委。
请各单位参照本通知,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于12月20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推报人选的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以及推报个人的相关支撑材料(无需加盖公章,仅为提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twzzb@mail.ecnu.edu.cn,压缩文件以“院系+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命名。另外,请于12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正式的申报材料以相同格式提交到相同邮箱,以“院系+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盖章版)”命名。申报材料需包括:电子版word文档一份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一份。
联系人:张老师 021- 54342654 62233162
联系邮箱:twzzb@mail.ecnu.edu.cn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4-202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 2024-202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