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3368

各学部、书院、院、系(所):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组建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 (2021-2022年度)的推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今年将继续从具备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招募4名同学组建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于20218月至20227月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支教一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选拔

(一)选拔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2020年推免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服务地区及选拔人数

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对口服务地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武定一中,共4人。

(三)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在本专业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50%,专业水平和能力强,身心健康;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突出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历,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获得市级、校级表彰者优先。

二、选拔流程

(一)即日起至202096日(周日)下午17:00前,符合选拔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报名。由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工作。确定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学校统一选拔。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材料须提交电子版扫描版至指定邮箱,并于9101600前提交纸质版至指定地点,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各学部、书院、院、系(所)盖章的《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审核表》(附件1);

2.本科一到三年级成绩单(以校教务处打印为准);

3.个人简历;

4.学生个人申请书;

5.学生家长亲笔签名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二)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911日进行,具体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研究生支教团的基本要求对申请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胜任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最终选拔4名申请人,给予候选人资格,同时选拔2名申请人,给予候补人资格,并对候补人进行排序。其中,获得候选资格的4名申请人不得再申报其他序列的推免生。

(三)所有候选人及候补人根据拟申请攻读院系安排,参加相应学科选拔工作,如专业复试等,并选择本校攻读专业志愿。

(四)各院系对参加学科选拔的候选人、候补人出具接受意见,并反馈校团委。对未获得院系接收同意意见的候选人,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从获得院系接收同意意见的候补人中依次递补为候选人。

(五)候选人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如有淘汰则依排序从符合要求的候补人中依次递补,确定最终入选者4人,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学校。

(六)20209月下旬,公示无异议后,支教团候选志愿者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通过后签订《招募协议书》,明确服务任务。学生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后,不得再报考研究生、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

三、相关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二)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三)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资料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校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民主监督。研支团以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五、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三)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方式:taojing6263@163.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信息:

提交时间:91010:00-1600

提交地点: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102

          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volunteer_ecnu@163.com(所有材料电子版于9617点前打包以“23届研支团+学院+姓名”命名发送)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31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审核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