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总结团建经验,加强团建交流,促进团建创新,树立先进典型。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6.团籍在我校,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团员(2023级新生不参加评选),团龄3年以上。
7.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8.学业成绩优良,本年度无不及格情况。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作风上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8.本年度担任团内职务,且在团的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一年的共青团干部(含教师团干部)。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2023年全年“青年大学习”学习覆盖率平均在65%以上。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成立一年以上的全校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不含2023级学生所组成的团支部),且团组织成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的人数占全校共青团员总数(不含2023级新生)的1.5%,并向上取整。
2.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人数占全校共青团员总数(不含2023级新生)的1%,并向上取整。青年教职工不占学生的评选比例,全校范围内共评选10名(青年教职工无需进行网上申请)。
3.“五四红旗团组织”由实体单位推荐1-2个,全校范围内共评选“五四红旗团委”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0个。
4.具体评选名额见《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由校团委在学生信息平台中下达。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提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系统,展开左侧“奖助信息”,点击“奖助浏览”进入列表界面,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点击“前往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注意:申请人所在院系需与附件1中所列院系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统一审核。
学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s://xgxt.ecnu.edu.cn/#/login。
2.民主推选
各基层团组织须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提出各基层团组织的初步推荐对象,召开团支部大会,经全体团员民主投票产生推荐名单。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投票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基层单位审核
经各单位党组织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各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登录学工网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完成院系审批。院系审批一般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但经过副书记授权的团委书记也可以审批。
4.全校公示
校团委对各单位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天的网上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获批准后为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获得者。
5.提交材料
进入公示名单的学生可以先填写《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登记表》(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并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单面打印,本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打印或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组织公章。
6.校团委将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评选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标兵各10名,各单位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各1名参与标兵评选,并请在《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汇总表》(附件5)中标明申报标兵人选,校团委将组织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标兵人选进行答辩。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办法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2.校团委及相关部门的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经民主投票产生后,由校团委向各单位推荐,统一参加各单位的评选与审核。如通过审核,该候选人将不占各单位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如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
(三)五四红旗团组织
1.各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集体负责人签字。申报登记表须打印或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各单位同级党委公章。
2.校团委将在集中审核的基础上,组织符合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基本条件的单位公开展示;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根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汇总表》、《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五四红旗团组织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于2024年4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twzzb@mail.ecnu.edu.cn,压缩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优团优干申报”。纸质版请交至所在校区校团委组织部: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05、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五、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时间:3月13日——3月18日
2、院系审批报送时间:3月19日——4月2日
3、校级审核评选时间:4月3日——4月19日
3、全校网上公示时间:4月22日——4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54342654/62233162
联系邮箱:twzzb@mail.ecnu.edu.cn
附件:
附件2: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组织登记表.docx
附件5: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汇总表.docx
附件6: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填写范本.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