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 (2021-2022年度)的推免办法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2263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安排及《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今年将继续从具备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招募4名同学组建华东师范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于20218月至20228月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支教一年。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本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校团委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团委书记班子组成。工作组根据全国项目办、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2021届推免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服务地区及选拔人数

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对口服务地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武定一中,共4人。

四、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在本专业综合排名大于等于前50%,专业水平和能力强,身心健康。

(三)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有具体突出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历,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获得省级、校级表彰者优先。

五、选拔流程

(一)20207月,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并制定研究生支教团综合排名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20209月上旬,在全校范围内通知宣传。

(三)20209月上旬,符合选拔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报名。由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工作。确定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学校统一选拔。

(四)20209月上旬,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根据研究生支教团的基本要求对申请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胜任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最终选拔4名申请人,给予候选人资格,同时选拔2名申请人,给予候补人资格,并对候补人进行排序。其中,获得候选资格的4名申请人不得再申报其他序列的推免生。

(五)所有候选人及候补人根据拟申请攻读院系安排,参加相应学科选拔工作,如专业复试等,并选择本校攻读专业志愿。

(六)各院系对参加学科选拔的候选人、候补人出具接受意见,并反馈校团委。对未获得院系接收同意意见的候选人,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从获得院系接收同意意见的候补人中依次递补为候选人。

(七)候选人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如有淘汰则依排序从符合要求的候补人中依次递补,确定最终入选者4人,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学校。

(八)20209月中旬,学校将审定的拟推免名单在学校主页和教务处网站公示;

(九)20209月下旬,公示截止后,支教团候选志愿者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试。通过后签订《招募协议书》,明确服务任务。

六、相关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二)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三)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四)学生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后,不得再报考研究生、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作为《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补充,其他相关内容以《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为准;

2、如若有新的变化或者有追加名额及支教地调整,依据最新通知进行调整。

3、对于向多个单位申请推免的学生,最终仅可通过一个单位向学校正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