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优秀大学生赴上海市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人: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6-05-28   浏览次数:10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高校学生树牢家国情怀、投身基层实践,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为普陀“协同创新活力区、半马苏河品质区”建设储备青年人才。普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拟启动2026年普陀区“校园合伙人365计划”暨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普陀专项”暑期实习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条件

本次实习招募对象为致力于投身普陀发展建设,上海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干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秀团员优先考虑。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

3.能够保证暑期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与工作安排;

4.有志于服务基层、参与普陀建设,事业心与责任感较强。


二、实践岗位

结合区域发展与人才需求,2026年暑期实习岗位重点面向政务服务、基层治理、产业服务、公共服务、群团工作等领域,覆盖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区属国企、重点单位等。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普陀区暑期实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相关安排

1. 暑期实习时间:2026年7月初—8月底,具体时间由学生与实践单位确定,原则上不少于6周。实习期间学生需保持全勤(周一至周五均在岗)

2. 本次实习项目拟招募12人,普陀团区委负责确定学生最终岗位分配方案,统筹开展日常管理、集中活动和相关服务。

3. 岗位所在单位将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给予适当补贴。

4. 实习期间,学生需按照统一要求完成“4+1”实践任务(4项个人任务+1项团队任务),具体任务清单将在录用后统一发布。

5. 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关证明。

6. 实习期间,提供午餐。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基础保障按照50元/天的标准,由实践单位予以支付。

7. 实践锻炼结束后,考核鉴定优秀的大学生将纳入区储备人才库或岗位实践队伍,在本区选调生、公务员招录工作中择优进行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推荐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一份个人简历,于6月7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表、个人简历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


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推荐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姓名-个人简历”。

邮件主题:姓名-2026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报名


联系人:薛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 2026年普陀区暑期实习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 - 推荐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