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的通知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20-06-13   浏览次数:1502

为进一步加大青年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让青年人才在岗位上成长、发光,奉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团委共同举办2020年度“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项目。

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募对象

暑期实践活动招募对象为在校优秀大学生。

毕业实习招募对象只针对2021届大学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暑期实践:7月上旬—8月上旬(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起止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毕业实习:7月集中开展(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起止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2个月)。

三、实践岗位

1.奉贤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岗位;

2.奉贤区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外资民营企业岗位(仅限毕业实习的学生可报)

四、实习实践要求

1、实践实习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2、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制度保障

1、奉贤区团委负责实践实习活动整体统筹安排,组织相关活动。

2、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

六、申请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填写2020年暑期实践(毕业实习)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020年大学生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一份,于6月17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sjecnu@163.com, 邮件标题为“2020奉献奉贤挂职申请+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申请表(汇总表)”及“姓名+简历”命名。

2.经校团委初审后,暑期实践由奉贤区团委按照岗位需求与学生专业(或学生选择的岗位类别)进行双向匹配。毕业实习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择优录取,同时兼顾学生专业及意愿。

3.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活动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办单位给予评价鉴定。对于表现优异者,纳入区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邮箱:shsjecnu@163.com

附件1:2020年暑期实践(毕业实习)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2020年大学生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推荐汇总表.xls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