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院、系(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实践育人,做好大学生价值引领工作,帮助我校青年学子在实践中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结合我校实践育人和科创育人工作实际,决定常态化开展2019年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接力一百年,与国同梦;砥砺奋斗七十载,与国同行
二、常态化社会实践
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和建国70周年两大历史时刻,结合基层的实际需求,全年常态化开展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全校师生根据实践地实际需要,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常态化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文化宣传、支农支教、科技创新、法律援助、地方经济调查、就业体验等活动,突出重点,讲求创新。组织引导青年通过社会实践,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
其中,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护照(试行版)》体验试点的团支部,由校团委整合上海地区社会实践基地信息,设计发放《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护照》。学生自主在课余时间选择《护照》上的实践基地,参观调研,形成实践基地学习体会。
三、专项社会实践
除常态化社会实践外,重点推动以下5项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一)“振兴乡村,精准扶贫”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继续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二)“创新中国,创新上海”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上海市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国家战略,推进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发挥好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组织学生前往上海以及全国各地区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开展各类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扎根行业,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实地了解创新人才需求,自觉将自身的专业学习与祖国创新发展将相结合,鼓励更多的同学在未来就业择业阶段,到国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就业,奉献青春力量。
(三)“精细管理,美丽上海”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管理新路子”的指示精神,落实上海市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重点工作,组织学生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等主题,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战略、生态廊道建设、治水工程、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建设美丽上海新家园。
(四)“家国情怀,世界担当”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目标为指引,围绕“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倡导学生心系祖国、胸怀天下,从科技进步与创新、社会发展与协调、经济合作与开放、资源开发与共享、文化交流与共荣、青年责任与担当等多个维度开展实践,探索“五通三同”问题(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融通和民心相通;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开拓视野,提升能力,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
(五)“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各实践队伍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深入社会各个角落,开展理论调研和实际帮扶,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青春正能量。同时秉承“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理念,发挥学校师范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总结历年来的优秀志愿服务经验,组织学生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同当地教师开展交流分享活动,提高基层师资水平,探索高校与落后地区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宣传职能,调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发动更多的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精心设计与准备能够体现院系特色的实践项目。
2.注重联络,及时反馈。加强与校团委及实践队伍之间的联络,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利用资源,加大宣传。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4.携手社会,密切合作。紧密联系实践所在地群众或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
5.狠抓落实,保障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以上各项工作将作为社会实践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依据,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落实。
五、操作管理
1.项目立项(2019年5月、11月)
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单位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5、附件6),并交至各单位团委处,由各单位团委统一填写《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院系汇总项目需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个院系全年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2个。院系在组织重点项目申报时,可随时咨询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申报团队的综合条件及实践方案,给予申报建议。
2019年开展2次集中申报:5月21日-6月6日,申报4月1日至9月30日的实践项目;11月,申报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实践项目。请各单位在5月21日-6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下午3:30-5:30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交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区105室(闵行校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sjecnu@163.com。校团委只接受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活动开展(全年)
立项的个人和团队按照主题社会实践活动要求,丰富实践内容,提升实践内涵,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实践课题素材收集等相关准备。在指定时间内赴相应地点组织实践活动,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附件1)。
3.考核表彰(2019年9月、2020年3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项目考核表彰时间仍为往年校级寒暑假社会实践项目考核表彰时间,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及全国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经费资助
从本年度开始校级社会实践经费将面向各基层单位分三部分下拨。第一部分,每年6月,按照各基层单位团员人数核定下拨院系社会实践专项工作经费;第二部分,每年6月和11月,根据上报项目,校团委将进行重点项目培育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重点培育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00-8000元经费资助(校团委将对重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未能按要求开展的项目,有权撤销经费资助);第三部分,社会实践评审后再给予奖励经费。
联系人:朱丹 王元力
办公电话:021-62605334,021-54342654
电子邮箱:dzhu@sei.ecnu.edu.cn,ylwang@phy.ecn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条件.doc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6、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