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奉献•奉贤”——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的通知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次数:1940

为落实奉贤区委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青年人才储备和培育力度,跨前一步抓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团区委共同开展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项目。本项目旨在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奉贤干事创业,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奉贤美、奉贤强新高峰贡献青春力量。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2020届奉贤籍大学本科生及研究生,一般应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变现优异。参加过历年“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二、时间安排

暑期实践:7月上旬—8月上旬,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践起止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毕业实习:7—12月集中开展,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毕业实习起止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6个月。

三、实践岗位

奉贤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岗位若干。

四、制度保障

1.由团区委为实践大学生集体购买意外保险,确保学生实践期间人身安全。

2.各用人单位在学生暑期实践期间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给实践学生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填写《暑期实践(毕业实习)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大学生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详细个人简历一份,于527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sjecnu@163.com,邮件标题为“2018奉献奉贤挂职申请+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申请表(汇总表)姓名+简历命名。

2、各推荐单位初审后,由团区委按照岗位需求与学生专业进行双向匹配。毕业实习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择优录取,同时兼顾学生专业及意愿。匹配后,将征求用人单位及学生双方意见。

3、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活动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办单位给予评价鉴定,由团区委将鉴定表反馈至大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并存档。

联系人:朱丹张静

办公电话:021-62605334021- 62232742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附件1.暑期实践(毕业实习)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大学生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