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院、系(所):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立德树人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领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结合我校实践育人和科创育人工作实际,决定常态化开展2018年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
二、总体思路
在寒暑假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基层的实际需求,全年常态化开展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强化“实践+”的分类指导,组织引导青年通过“实践+红色基因”、“实践+创新创业”、“实践+一带一路”、“实践+公益服务”、“实践+X”等专项社会实践,回归乡土,服务社会,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
各单位应当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鼓励学生开展有重点、有创新、有特色的多样化社会实践活动,注重把常态化社会实践工作与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与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地方建设管理相结合,切实增强社会实践活动实效。
三、实践内容
(一)“实践+红色基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重走复兴之路·传承伟大精神”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要求(附件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以中国共产党诞生、发展、壮大的红色足迹为主线,寻访若干在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纪念地,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之路的光辉历程,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实践+创新创业”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按照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求(附件2),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三)“实践+一带一路”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节点城市为支撑,以“一带一路”区域战略背景下农村地区、偏远地区为活动重点,以国情、社情、民情考察,探索“五通三同”问题(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融通和民心相通;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为主要方向,以政治、经济、文化调研和访谈为主要实践形式,从科技进步与创新、社会发展与协调、经济合作与开放、资源开发与共享、文化交流与共荣、青年责任与担当等多个维度开展实践,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学以致用、躬身实践,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
(四)“实践+公益服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鼓励各实践队伍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深入社会各个角落,开展理论调研和实际帮扶,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青春正能量。同时秉承“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理念,发挥学校师范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总结历年来的优秀志愿服务经验,组织学生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开展支教服务活动。同当地教师开展交流分享活动,提高基层师资水平,探索高校与落后地区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可积极与区县暑期爱心学校承办单位、机构联系合作事宜并在校团委备案,同期校团委也将与团市委、各区县团委保持工作对接,争取各类资源。
(五)“实践+X”各种形式的日常社会实践活动
除上述四类专项活动外,鼓励全校师生根据实践地实际需要,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常态化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文化宣传、支农支教、科技创新、法律援助、地方经济调查、就业体验等活动,突出重点,讲求创新。
其中,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护照(试行版)》体验试点的团支部,由校团委整合上海地区社会实践基地信息,设计发放《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护照》。学生自主在课余时间选择《护照》上的实践基地,参观调研,形成实践基地学习体会。
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如上海市2018年知行杯实践大赛),将另行通知并组织申报。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宣传职能,调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发动更多的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精心设计与准备能够体现院系特色的实践项目。
2.注重联络,及时反馈。加强与校团委及实践队伍之间的联络,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利用资源,加大宣传。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4.携手社会,密切合作。紧密联系实践所在地群众或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
5.狠抓落实,保障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以上各项工作将作为社会实践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依据,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落实。
五、操作管理
1.项目立项(2018年4月、10月)
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单位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6、附件7),并交至各单位团委处,由各单位团委统一填写《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
院系汇总项目需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个院系全年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2个。院系在组织重点项目申报时,可随时咨询校团委,校团委将根据申报团队的综合条件及实践方案,给予申报建议。
2018年分2次进行集中申报。2018年4月23日-27日,申报4月1日至9月30日的实践项目。2018年10月22日-26日,申报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实践项目。请各单位在指定工作日下午3:30-5:30将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交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区105室(闵行校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sjecnu@163.com。校团委只接受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不接收任何由学生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
2.活动开展(全年)
立项的个人和团队按照主题社会实践活动要求,丰富实践内容,提升实践内涵,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实践课题素材收集等相关准备。在指定时间内赴相应地点组织实践活动,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附件8)。
3.考核表彰(2018年9月、2019年3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本通知组织立项的重点项目等同于往年立项的校级寒暑假社会实践重点项目。项目考核表彰时间仍为往年校级寒暑假社会实践项目考核表彰时间,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及全国评选。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经费资助
从本年度开始校级社会实践经费将面向各基层单位分三部分下拨。第一部分,每年4月,按照各基层单位团员人数核定下拨院系社会实践专项工作经费;第二部分,每年4月和10月,给予重点培育项目每个项目2000-8000元经费资助(校团委将对重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未能按要求开展的项目,有权撤销经费资助);第三部分,寒暑假社会实践评审给予奖励经费。
联系人:梁宏亮 王元力
办公电话:021-54342697,021-54342667
电子邮箱:hlliang@dlps.ecnu.edu.cn,ylwang@phy.ecnu.edu.cn
附:
1.
华东师范大学“重走复兴之路·传承伟大精神”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doc
2.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
3.
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4.
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doc
5.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条件.doc
6.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doc
7.
华东师范大学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8.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