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通过社会实践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广大学生关注社会形势和国家发展,引导大学生回归社区、回归乡土、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华东师范大学拟联合上海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以纪念中国革命第一个红色根据地建立90周年为契机,拟于2017年暑期在赣南苏区开展“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专项社会实践。希望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积极有效地组织、发动学生组成社会实践队伍,参与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
二、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纪念中国革命第一个红色根据地建立90周年为契机,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将以“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为主题,在赣南革命老区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引导青年通过实践服务回归乡土,服务社会,助力农村扶贫事业,真正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 取得更好的育人成效和社会效益。
“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专项社会实践将依托各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广大师生以开展暑期爱心学校、实地考察调研以及撰写研究报告等方式,深入偏远农村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助力农村教育腾飞。
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应当遵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学科特色,围绕中心主题,开展有重点、有创新、有特色的多样化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暑期专项社会实践促进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把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与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与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地方建设管理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三、活动内容
2017年“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将在江西省上饶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等12个县(市、区)及三清山管委会、宁都县、会昌县、永丰县、赣县等地开展为期约为1个月的教育精准扶贫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组建暑期爱心学校、开展社会调查、结对服务当地贫困学子家庭、助力贫困学子成长成才等,最终实现立足学科,服务农村,通过扶智推动农村地区扶贫事业。
(一)对于当地贫困村庄开展深入调研活动。
本次暑期专项实践活动将选取当地约30个贫困村,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对接一个贫困村,社会实践队伍深入贫困村,通过文献查阅、走访调研等方式,围绕该地区的经济、文化、历史等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立足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分析该地区贫困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瓶颈,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有针对性乡村扶贫报告。
(二)组建暑期爱心学校,开展教育扶贫实践活动。
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对接一所当地学校,组建暑期爱心学校,开展支教活动。实践队伍围绕《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结合当地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切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的趣味课程。课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家国情怀;2.文化传承;3.科技前沿;4.美育;5.教师教育;6.心理健康教育;7.生命教育。
(三)深入当地贫困学生家庭进行深度访谈。
每支实践队伍在调研贫困村和组建暑期爱心学校支教的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深入当地贫困学生的家庭,对一户贫困学子进行深度调研访谈,了解其教育现状,完成访谈报告,探索实施精准教育扶贫的有效路径。
(四)对接当地农村贫困学子,形成长期帮扶机制。
每支实践队伍在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进行访谈调研的同时,应与一位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助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结束后,与结对贫困学生保持长期联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帮扶的力度和方式,探索建立精准有力的长效帮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取得良好效果,完成育人目标,请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做到以下几点:
1、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要积极有效地组织、发动学生结合学科特色,组成社会实践队伍,参与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精心设计与准备方案,完成活动内容,达成实践目标。实践团队一般由10-15名同学组成,鼓励不同专业的同学跨专业组队;每支实践团队配备1名指导教师,至少配备 1 名领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第二、第三负责人。领队及负责人要及时与学校团委负责部门保持沟通。
2、讲求实效,注重宣传。为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应当围绕此次暑期专项社会实践主题,借助校园广播、校报、海报、电子屏、自媒体平台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推广“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的出发点、内容、作用及其意义,使学生深入了解回归乡土、回归社区、增长才干、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引导同学们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3、狠抓落实,保障安全。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要积极取得本单位党政的大力支持,动员专业教师、辅导员参加指导社会实践队伍。按照学校团委规定,参照学校与勤工助学中心有关操作方案,为实践个人、团队申请购买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险。在实践活动前,做好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意识;在实践活动中,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做好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应对预案。在社会实践开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详见附页2)、《华东师范大学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详见附页3)。
五、操作管理
1、“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以队伍为单位申报参与,纳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统一管理,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社会实践队伍为单位开展工作。
2、所有参加“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暑期专项社会实践的团队须填报《2017年“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见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见附件3),并交至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处汇总。请各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暑期社会实践负责人于5月17日前将本单位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社会实践部(中北大学生活动中心503室;闵行学生之家B区105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5:30-17:00),同时于5月17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sjecnu@163.com。所有报名材料都请以学部(院、系)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或团队单独提交的报名材料。
附件:
附件一:《2017年“教育扶贫,青年在行动”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登记表》
附件二:《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
附件三:《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联系人:王元力
联系电话:54342667 62233162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