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所)团委(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倡导“快乐志愿,随手公益”的志愿服务理念,培育校园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活动、服务社会。现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展示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风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志愿者服务队及个人
二、奖项设置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10支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25人
三、评选时间
2017年4月至5月
四、评选方式及名额
1、评选方式:院系推荐以及志愿者服务队、个人自荐;
2、评选名额:各院系推荐队伍数量不超过3支,个人数量不超过3人,个人自荐数量不限。
五、评选条件
(一)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
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志愿者的组织与管理,在志愿活动动员方式、项目创意以及服务机制建设方面有一定经验;
3、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深入参与关爱行动、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对外援助、重大赛会、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
(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
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志愿者队伍,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按时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4、每学年至少提供1次公开观摩机会;
5、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成立时间3年以内的院系可适当放宽)。
六、评选流程
1、院系推荐、个人自荐并提交书面材料(4月18日-4月28日)
(1)校团委下发评选通知,各院系推荐,全校师生自荐。
(2)院系推荐须盖院(系)团委公章及院(系)同级党委公章。
(3)自荐材料直接交校团委。
(4)书面材料包括《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志愿者评选
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2016-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15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统一打印。
2、初步评审并进行网络宣传(5月上旬)
校团委组织初步评委会,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基本产生优秀志愿者候选名单、产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入围名单。对入围的志愿者、志愿者服务队进行网络宣传。
3、评委会终审(5月中旬)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经初步评审后以1:2的比例进入答辩环节。校团委邀请相关单位、各院系的老师组成评委会,组织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入围者进行答辩,评选最终获奖名单。
4、全校公示(5月下旬)
校团委对评审结果面向全校进行为期3天的网上公示。
5、总结表彰(5月下旬)
七、其他事宜
1、推荐及自荐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8日;
2、2017年4月28日(周五)前将团队、个人自荐表或院系推荐表纸质版交至
中北校区:校团委志愿者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闵行校区:校团委志愿者部(学生之家A区107室)
工作日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5:30-17:00
3、2017年4月28日前将院系推荐电子版以“院系”命名,打包发送至volunteer_ecnu@163.com;
4、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62233162
附件:《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志愿者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
《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
附件: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