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挂职、兼职的管理办法》(华师团委(2017年)1号),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团干部培养途径,增强学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现、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团干部,决定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挂职、兼职,详情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团学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辅导员、研究生等。
二、挂、兼职岗位
1、团委挂职副书记:1-2名。
挂职时间:一年;
2、团委兼职副书记:2-3名(至少一名为学生)
兼职时间:一年或二年;
挂、兼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挂、兼职时间。
三、选拔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中共党员;兼职副书记可放宽至预备党员;
2、热爱团的工作,综合素质好、有较大发展潜力,在共青团工作或青年工作上有干劲;兼职副书记需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在青年教师、青年职工、学生等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如为学生,则无工作年限要求);
4、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岗位职责
1、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团组织的根本职能和核心任务要求,对学校团委及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扎实的调查研究,根据职责分工承担日常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团委做好工作推进。
2、主动思考、发挥优势、提出建设性方案。充分利用挂、兼职机会,结合自身长处,在分工领域内提出专题性的发展建议,提升共青团在书院制建设、教工团建、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领域中的作用,创新团的工作方式方法。
3、整合资源,推动合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引入有利于团工作开展的外部资源,搭建更有效的合作平台,推动校团委与院系团委、校内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凝聚更广大的青年群体力量,增强团工作的效力和影响力。
4、兼职副书记要充分发挥青年代表的作用。反映基层青年的意愿诉求,突出民主监督。
五、其他
1、挂职副书记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应积极参与校团委工作,服从校团委工作安排,保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兼职副书记工作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但需根据兼职岗位职责开展校团委工作,并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到岗校团委,参与校团委的办公会议等。
2、挂职副书记在挂职期内,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校团委,参加校团委的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兼职副书记不做变动。
六、选拔方式
意向报名者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经各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于3月15日前交至各单位团委,各单位团委3月17日前汇总报名情况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tw@admin.ecnu.edu.cn,纸质版交至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02或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6。
校团委将组成选拔小组,根据材料拟定考察人选,经考察后确定预备人选,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确定挂、兼职人员。
七、联系人
谢老师,62232949/54342697。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7年校团委挂、兼职干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