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奉献·奉贤” ——奉贤籍大学生暑期实践的通知
发布人:社会实践中心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次数: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实践中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奉贤团区委制定了“奉献·奉贤”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其中,大学生暑期实践是培养计划中针对大学生所制定的一个重要项目,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团区委共同举办。此项目旨在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奉贤工作,打造并充实青年人才“蓄水池”,改善奉贤青年后备人才结构,并形成奉贤籍青年人才回流机制。对于我校大学生来说是一次极佳的暑期锻炼机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践时间

7月中旬-8月中旬,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践起止时间,但不得少于1个月。

二、参加人员

有志于在奉贤工作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应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申请程序

1.申报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请填写《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奉献奉贤——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附详细个人简历一份,于6月15日(周三)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sjecnu@163.com,邮件标题为奉贤暑期实践+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申请表姓名+简历命名。

注:参加过“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2.校团委将对简历进行初选,由奉贤团区委按照岗位需求与学生专业进行岗位匹配。匹配后,将征求推荐单位及用人单位双方意见。

3.暑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办单位给予评价鉴定,由奉贤团区委将鉴定表反馈至大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并存档。



 

联系人:成一川 


联系电话:54342667 62233162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