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自荐代表选举通知
发布人:梁宏亮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293

 各区县团委、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上海学联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拟于201612月在上海召开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在本届大会代表中将有10%的代表采用自荐的方式选举,具体报名方式情况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本届学代会自荐代表须为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以及特殊学校的在籍非应届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过硬。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衷心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社会服务广泛,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履职能力强。密切联系同学,了解所代表学生组织的运行规律和学生群体的时代特点,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5、自荐代表原则上不担任校级学生会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选举流程

511520   学生自行向市学联报名

523527   各高校、区县团委审查代表资格

53061   市学联主席团酝酿代表候选人名单

65日前后       全委会选拔确定自荐代表候选人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自荐代表的同学查看通知并填写附件: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候选人登记表,并于2016520日前将登记表以“姓名+自荐代表”的形式发送至上海学联邮箱shanghaixuelian@126.com

 

附件: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候选人登记表

联 系 人:韩晗、任豪

联系电话:6169009961690106

电子邮箱:shanghaixuelian@126.com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自荐代表选举通知.doc

 附件: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候选人登记表.doc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办公室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