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为“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已经开赛了。
一、参赛范围和条件
本次大赛设立创业团队组和初创企业组。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至少拥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已经在往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中获得资金支持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参加本次大赛。
(一)创业团队组要求
1. 在报名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海内外青年创业团队。
2. 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主要成员。团队主要成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团队成员须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
3.团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并具有持续创新创造意识。
(二)初创企业组要求
1. 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且于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2. 团队核心成员应为公司的创办(领办)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公司主要股东,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公司法人代表须作为团队成员。
3. 公司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申请项目须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开发价值。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纳米技术、医药和生物技术、现代装备制造、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
2. 申请项目的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未获得过市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
二、报名方式
1、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提交至报名邮箱:ecnu_cxcyb@163.com
2、纸质版请提交至:校团委科技与创业中心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3室),电话:54342313
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中心503室),电话:62233731
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3:30-5:00
联系人:王晶晶、许严方
(所有参赛作品,纸质版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3、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三、大赛注意事项
1. 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团队申报参赛,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团队承担。
2. 参赛团队、参赛人员主管部门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项目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取消获奖项目资格、追缴资助经费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项目因故终止,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程序报经市科技局、团市委批准后,归还经费。
4.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详情可至官方网站(http://www.cygs.suzhou.gov.cn/)
校团委科技与创业中心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第六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 第六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