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
为发现和培养我校青年典型,传承师大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师大积极向上、大气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决定于2013年3月-5月举办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本届“感动师大”延续积极向上的主题,在全校范围内发动广大师生发掘身边的感人事迹。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宗旨
主题:感动师大
宗旨:本活动旨在积极选树我校青年典型、宣传青年典型、培养青年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和影响在校大学生,引导广大学生爱校荣校,努力建设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服务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社团联合会
四、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
(1)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2)35岁以下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
2、评选条件
人物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只要评选对象有着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他(她)的所作所为能够感动师大,就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具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某一方面(如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社会和学校关注;
(2)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为社会、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3)个人或团体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4)个人或团体在学业、生活、家庭的表现特别感人;
(5)推荐对象为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的,获得在校学生推荐者将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推荐自荐阶段(2013年3月26日-4月3日)
(1)院(系)团委(总支)推荐:
院(系)团委(总支)通过情况排摸,经过评议和推选,向活动组委会推荐本单位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单位可将推荐人信息及事迹介绍发送到电子邮箱:gdsd2012@163.com。
(2)自荐推荐
认为自身或身边有具备以上一种或几种特点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团体,可以向活动组委会规定邮箱gdsd2012@163.com 自荐或推荐,自荐或推荐需附被推荐人相关事迹简介。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日。
2、第二阶段:人物宣传阶段(2013年3月-4月)
组委会将利用网络平台(“ECNU感动师大·青年学子”微博、青年网等)对推荐人物进行事迹宣传。
3、第三阶段:人物评选(2013年4月)
组委会将结合广大师生在网络平台对候选人的评价,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确定2012“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
4、第四阶段:表彰(2013年5月)
对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进行表彰,举行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颁奖典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雨杉 王婧娅
联系电话:54342301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