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工作简介:
为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而进行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l 工作流程:
1、校团委下发优生优干的评选通知;
2、院系根据通知中的名额及要求评选符合条件的个人与集体;
3、校团委组织部召开培训会,对优生优干材料的标准进行阐述;
4、院系组织部带领获评个人与集体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5、院系组织部将材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6、校团委组织部对材料进行审核;
7、审核无误后,校团委组织部完成材料盖章、奖状制作、奖品等后续工作。
l 注意事项:
1、校优秀学生的人数为学生总数(不包含新生)的5.5%,四舍五入;校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为学生总数(不包含新生)的1.5%,四舍五入,校级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院系分配名额;先进集体以实体院系为单位推荐,一般推荐1-2个,全校评选40个。具体评选名额以校团委在校学生信息平台中下达的附件为准。
2、本、专科生、研究生新生及其所组成的集体不参与评选。
3、优生优干材料中“院系团委意见”与“院系党委意见”均需由党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两公章要加盖清晰,不要错位,不要盖倒),团委填写的日期应早于或与党委填写的日期一致。
4、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小结附于登记表之后,文本具体格式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在1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本人亲笔签字。
5、优秀学生须在“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一栏要注明奖学金信息。
6、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集体负责人亲笔签字。申报登记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且表格中的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同级党委公章。
7、所有材料(除院系汇总表之外)均为一式两份。
l Q&A:
Q: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是由班级自行决定的吗?
A:不是,参与评选的人数是根据每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的。
Q:往年已经参加过评选,今年是否还能继续参加?
A:可以,但是原则上一个人不能同时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Q:是不是我递交了材料就可以成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A:不是。除了递交材料之外,获评的同学还需要在学工部的网站上进行相应的申请,通过院系和校团委的审批后才能获得该荣誉称号。
l 所需文件:
“先进集体”登记表
“优秀学生”登记表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