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之星”
“每月之星”是针对各个社团的优秀活动进行的评比,旨在促进各个社团更多地举办优质活动。
(1)评选细则
社管部通知社长开始申请,社长提交《每月之星申请表》,评选优秀活动,由社管部、财务部、大活部进行初评,初审之后开展答辩并公示评选结果。
参加评选的社团除了填写《每月之星申请表》(必交)之外,还要自行填写相应的申报材料(选交,申请材料指各社团递交的活动材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视频内容等),申报资料交予社管部公邮shegbzsb@126.com。
(2)“每月之星”评定流程
ⅰ社管部通知各社团参选本学期的“每月之星”评选;
ⅱ有意参选的社团在指定日期前递交“每月之星”申请表及材料;
ⅲ社团管理部初评,其中包括当日活动调研反馈,补充电话调研,较详细的了解活动当日的情况,以及会员对活动的满意度;财务部提供该活动资金运用审核情况;大型活动部提供相关活动质量评价。
ⅳ“每月之星”评选总评。答辩会,由社管部和财务部分别联系各社团会长及财务,告知其答辩时间,确保答辩会的准时出席。评委主要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组成;
ⅴ评选出本次的“每月之星”。下部公文,制作总结表,交给团委老师审阅;
ⅵ注意:每月之星评选数原则上为申请数的一半,但一般不超过四个。
1.1每月之星评选说明 - 复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