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团结引领全市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勇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力量,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以下简称“团市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本市范围内,35周岁以下中国公民占集体总人数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 (即2023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青年组织或团队。
2.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本市范围内,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199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踊跃投身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火热实践,为上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作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一)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 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
2. 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处级 (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单位给予的表彰奖励;
3. 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单位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 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处级 (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单位给予的表彰奖励;
2. 近5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曾被授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手)称号的集体(个人),不再参加本评选。曾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的集体(个人),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团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校团委对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校机关职能部门代表、校团委常委和委员代表、基层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团员青年代表等,执行回避制度),投票确定本单位的推荐对象(参照推荐名额按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经推荐单位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送团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评选导向,面向基层一线
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乡镇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 (含非领导职务)、团干部等比例。在事迹同等过硬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代表性,以保证表彰奖励的覆盖面。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工作实绩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凡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推荐。突出实干实绩,以工作业绩和贡献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事迹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带“病”推荐。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推荐对象凡有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违背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并视情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推荐评选的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已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和个人具有“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受到撤销党(团)内职务、留党(团)察看、开除党(团)籍纪律处分”“受到撤职、开除政务处分或者处分”等情形的,由推荐单位提出撤销建议,主办单位决定撤销荣誉。
(四)做好宣传引导,发挥激励作用
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全过程,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用青春铺路、让理想闪光,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五、材料提交
此次申报为推荐对象通过“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系统在线填报的形式,网址:https://www.shyouth.net/talent/#/user/logint
请申报人先自行注册账号,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每个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请准确选择推荐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团委”。注册完成后返回系统首页,填写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进入系统后可选择申报类型为集体/个人填报详细信息。
请各推荐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推荐对象严格对照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材料质量。系统填报指南、审批表填表说明及表格样张请详见《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推报有关事项说明》。
请各单位指导推荐对象于8月29日(周六)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选出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含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标兵)颁发奖章、证书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13918922145
附件:
202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推报有关事项说明.pdf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