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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7   浏览次数 20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区校合作、人才共育,为高校学生提供投身实践、深入社会、锤炼才干的舞台,为上海市黄浦区域发展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资源,拟邀请华东师范大学选派优秀大学生赴黄浦区参加2025年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心理素质良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实践锻炼岗位

围绕黄浦区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共设两类挂职锻炼岗位:

(一)“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

以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主体聚焦黄浦区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开展暑期实践锻炼。原则上实践时间为6月至8月底,学生线下在岗实践不得少于2个月

(二)2025年“青年实干家计划·上海专项”

根据团市委相关要求,以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体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组织化选聘优秀学生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开展实践锻炼。项目周期为一年20257月—20266聘期内高校学生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线下在岗服务时长每年原则上不少于60天。(团区委)

黄浦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国资委将按照“两匹配原则”进行大学生和实践岗位的匹配安排(“两匹配原则”为大学生实习意向与实践岗位相匹配、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匹配),并将初步匹配结果向各单位及各高校进行反馈,确认形成最终实践锻炼名单。


四、项目保障

(一)人员保障。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实践学生要遵守所在的实践单位相关工作要求。实践锻炼前,用人单位与学生需签订相关协议书(一式三份),明确各方责任。用人单位将指定一名带教老师,负责实践锻炼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大学生需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和岗位要求,出现不符合身份言行和违纪违法等情况,用人单位应终止学生实践并向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国资委和相关高校团组织通报。

(二)岗位保障学生实岗锻炼期间,高校团委应会同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相关单位酌情为学生提供交通补贴、餐贴、实习津贴等。实岗锻炼期间,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确有必要请假的大学生,应向用人单位书面提交申请并由带教老师签字确认后交黄浦团区委备案。请假时间原则上要在挂职锻炼结束后补足,具体以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协商一致为准。对无故脱岗离岗三天以上的学生,将取消其挂职锻炼资格。实践锻炼结束前,由黄浦团区委牵头向各用人单位收集对本次挂职锻炼反馈意见,做好《202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鉴定表》等收尾工作,并及时向高校团委反馈相关情况。

(三)安全保障。参与2025年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的学生由团区委统一购买意外保险。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汇总表》(附件1)、《附件2+2025年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推荐表》(附件2),于4月29日20点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

文件命名格式为:“附件1+姓名+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汇总表”、“附件2+姓名+2025年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推荐表”。


联系人:薛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附件1+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黄浦区“门楣之光”青训营暨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推荐表.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