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现启动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力行勇担当挺膺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遵循立足服务社会、结合专业学习、深化教师指导、促进成长成才的理念,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聚焦国家战略,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充分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通过社会观察和亲身实践,深入开展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短视频、微电影、云团队课等实践成果,以多样化的形式讲好实践故事,传递精神力量,展示丰硕成果,扎实做好宣传。
三、实践内容
(一)“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社会实践(A)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主线,结合红军长征、抗战胜利、红色场馆大寻访、新思想在上海等主题宣传宣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可围绕以下两个中心主题开展相关实践。红色文化传承与创新:紧密围绕红色文化、革命精神等主题,通过创新方式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如开发红色旅游线路、创作红色文化产品等;党史学习教育:体现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理解,通过实践活动、调研报告等形式展示学习成果。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社会实践(B)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焦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业态结构、动力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三)“科技创新决胜未来”主题社会实践(C)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深入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数字智慧城市、安全韧性城市、绿色低碳城市和健康活力城市,在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营造开放协同的创新空间、构建城市科学文化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四)“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社会实践(D)
鼓励返乡学子投身乡村振兴。聚焦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点,通过科技支农、科普宣讲、爱心支教、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探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路径,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主动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参与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汇聚起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青春力量。
(五)“长三角一体化”主题社会实践(E)
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绿色一体化发展,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在关注如何加强规划对接、强化战略协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屏障、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七)“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主题社会实践(F)
重点围绕推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围绕“五个中心”功能全面升级,聚焦全球高层次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全球资金技术、数据汇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弘扬城市精神品格,助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八)“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社会实践(G)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在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九)院系级品牌项目创建主题社会实践(H)
鼓励各单位结合各自学科特点与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发展远景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持续打造具有传承性和发展性的、服务国家战略的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十)“师大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I)
开展学生志愿者招生宣讲团活动,发挥在校学生的作用,加强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同时也促进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学校,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爱校、荣校精神,增进与母校感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该专项的具体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专项通知)
(十一)“未来教师县中大调研”专项社会实践(J)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的号召,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聚焦“以教育强国、建教育强国”的发展任务,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面向华东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学生,公费师范生、普通师范生、国优计划学生,组建团队,通过回访恩师、问卷调研、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我国中西部基础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学生培养管理模式、教师队伍建设等,并聚焦某一教育类选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实践,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至少1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各学部、书院、学院(系)根据材料的完备性、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实践选题的合规性等方面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复审,最终汇总立项名单。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和经费支持。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4年12月30日前)
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盖章版)及院系汇总材料(附件3盖章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ecnu@163.com。各团队材料命名为“项目类别(英文字母,如:A)+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院系将各团队材料按实践内容(十一个主题)分别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的汇总材料包命名为“单位+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立项材料”。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活动开展(2025年1月—2025年3月)
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平稳安全。
(3)总结表彰(2025年3月—4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优秀实践项目将由校团委在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支持。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54342654/62233162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_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