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
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建功新时代的殷切期望,发现和培养师大青年在砥砺奋进新时代中的典型代表,校团委决定于2019年2月至5月举办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本届“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将在全校范围内发掘师生身边青年(团体)榜样的感人事迹,进一步传承师大精神,弘扬师大文化,提升师大青年形象,增强师大青年社会影响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宗旨
活动主题:“榜样的力量”——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
活动宗旨:挖掘新时代师大青年典型,树立新时代师大青年表率,在广大青年师生中切实树立见贤思齐、奋斗成才的价值导向,引领师大青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历程中奋勇前行。
二、活动时间
2019年2月至5月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2.我校35岁以下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条件
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均可参加本次评选。具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勤奋学习、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环保生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学校和社会广泛关注;
2.在国家或国际的重大活动、重大工程中甘于奉献,事迹感人,表现突出;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在其他方面有感人事迹,个人或团体的经历和行为体了现新时代价值取向、时代精神和青年追求。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填表报名、确定候选人(即日起至3月12日)
1.填表报名
(1)个人或团体自荐
①满足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可自行填写《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向所在团支部自荐报名;
②各团支部根据自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向所在单位团委推荐合适人选;
③各团委根据本单位团支部推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须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向校团委推荐的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
④直属团总支、团支部根据本单位自荐情况,直接向校团委推荐本单位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
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确定本单位推荐的自荐人选后,须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同时将所有人选加盖团组织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周二)17:00。
(2)团员联名推荐
我校30名及以上团员可联名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联名团员须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周二)17:00。
2.确定候选人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及团员联名推荐人选,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初选候选人。
(二)第二阶段:人物宣传(2019年3月至4月)
校团委将利用校内各大媒体平台,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三)第三阶段:人物评选(2019年4月)
校团委将结合广大师生在网络平台对初选候选人的评价,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综合评判考量,确定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
(四)第四阶段:人物表彰(2019年5月)
举办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颁奖典礼,对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进行表彰。
五、奖项设置
1.“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奖”6-8名;
2.“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提名奖”若干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54342654
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
地址: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102室
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
附件:
2018年度 “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