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 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ecnuxcb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次数:358

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

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建功新时代的殷切期望,发现和培养师大青年在砥砺奋进新时代中的典型代表,校团委决定于20192月至5月举办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本届“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将在全校范围内发掘师生身边青年(团体)榜样的感人事迹,进一步传承师大精神,弘扬师大文化,提升师大青年形象,增强师大青年社会影响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宗旨

活动主题:“榜样的力量”——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

活动宗旨:挖掘新时代师大青年典型,树立新时代师大青年表率,在广大青年师生中切实树立见贤思齐、奋斗成才的价值导向,引领师大青年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历程中奋勇前行。

二、活动时间

20192月至5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2.我校35岁以下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条件

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均可参加本次评选。具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勤奋学习、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环保生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学校和社会广泛关注;

2.在国家或国际的重大活动、重大工程中甘于奉献,事迹感人,表现突出;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在其他方面有感人事迹,个人或团体的经历和行为体了现新时代价值取向、时代精神和青年追求。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填表报名、确定候选人(即日起至312日)

1.填表报名

1)个人或团体自荐

 ①满足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可自行填写《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向所在团支部自荐报名;

 ②各团支部根据自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向所在单位团委推荐合适人选;

 ③各团委根据本单位团支部推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须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向校团委推荐的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

 ④直属团总支、团支部根据本单位自荐情况,直接向校团委推荐本单位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

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直属团总支、团支部确定本单位推荐的自荐人选后,须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同时将所有人选加盖团组织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312日(周二)17:00

2)团员联名推荐

我校30名及以上团员可联名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联名团员须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312日(周二)17:00

2.确定候选人

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及团员联名推荐人选,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初选候选人。

(二)第二阶段:人物宣传(20193月至4月)

校团委将利用校内各大媒体平台,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三)第三阶段:人物评选(20194月)

校团委将结合广大师生在网络平台对初选候选人的评价,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综合评判考量,确定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

(四)第四阶段:人物表彰(20195月)

举办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颁奖典礼,对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进行表彰。

五、奖项设置

1.“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奖”6-8名;

2.“2018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提名奖”若干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54342654

邮箱:ecnugandongshida@163.com

地址: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102

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附件:2018年度 “感动师大·青年学子”登记表.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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