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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普陀区招收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21   浏览次数 147

  关于2016年普陀区招收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锻炼的通知

     为加强普陀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习时间、地点

时间为718日—826日,实习地点为普陀区有关委、办、局、街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以及所属部门。

二、招募对象、条件

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在沪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大三、大四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4、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原则上挂职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请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2、自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制度保障

1、团区委负责确定学生分配方案,开展日常管理、集中活动和相关服务。

2、岗位所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给予适当生活、交通补贴并安排工作午餐。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16年上海高校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报名表2016年上海高校优秀大学生赴普陀区暑期实践锻炼报名表.docx,附详细个人简历一份,于5617:00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sjecnu@163.com,邮件标题为“2016普陀区挂职申请+报名岗位+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申请表”及“姓名+简历”命名。本次招收将遵循“注明岗位者优先录取对应岗位,服从调剂者调剂相近岗位”的原则。

2、校团委将针对简历进行初选,并向普陀区推荐挂职学生。普陀团区委将以审核简历材料或现场面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实习用人岗位。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54342667  62233162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6年普陀区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汇总表

序号

单位

部门

数量

专业

性别

学历

1

区府办

调研科

1

文科

不限

本科/研究生

2

区府办

合作交流综合科

1

不限

本科/研究生

3

区府办

机管局综合管理科

1

不限

不限

本科

4

区委组织部

人才开发科

1

不限

不限

不限

5

区委组织部

编办编制科

1

文科类

不限

研究生

6

区委组织部

编办审改科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7

团区委

学生工作部

1

不限

不限

本科

8

团区委

服务和权益保护部

1

不限

本科

9

区总工会

宣教部

1

传媒

本科

10

区妇联

办公室

1

不限

本科

11

中环集团

办公室

1

法律、文科

本科

12

甘泉路街道

社区党建办

1

文学类

本科/研究生

13

区科委

办公室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14

长风街道

自治办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15

长风街道

团工委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16

宜川街道

团工委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17

石泉路街道

党建服务中心

1

不限

不限

本科

18

甘泉路街道

社区事业办

1

不限

本科/研究生

19

区工商联

调研科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20

真如镇

志愿者服务中心

2

不限

本科/研究生

21

区卫计委

区爱卫办

1

不限

不限

本科/研究生

22

万里街道

社区事业办

2

不限

不限

本科

23

区房管局

市场管理

1

不限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