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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06   浏览次数 430

各院、系(所):

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相关通知的要求,为促进中西部教育事业发展,响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经研究决定,我校今年将继续从符合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招募4名同学组成我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于20157月至20167月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支教一年。

为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的实施,在上级团组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备我校推荐2015级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

2、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和能力强,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专业总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和教育工作,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有具体突出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历,且服务累计时数不少于60小时(以校和院系两级团组织出据的认定证明为准)。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获得省级、校级表彰者优先。

二、实施办法

1、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各实体学院(系)组成由党、政、团负责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等工作。

3、由符合选拔条件的2015届本科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递交申请书,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审核表》,并附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成绩单复印件。具体报名时间由各院(系)自行掌握。

4、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确定人选,并面向本院(系)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参加学校统一选拔,并在其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5、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请于2014914日(周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办公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10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院(系)盖章的《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附件1: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docx

2)《华东师范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审核表》(附件2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审核表.docx

3)院()教务处盖章的本科一到三年级成绩单及本专业学生成绩排名表;

4)学生个人申请书;

5)学生家长同意书。

6、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拟对各院(系)招募选拔推荐的同学进行严格面试、审核、体检,最终确定4名同学组成我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政策

1、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享受2015年统招研究生同等待遇。

2、学校划拨支教工作专项经费,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可享受国家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期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费补贴。相关费用列入校团委2015年专项经费预算,由校团委拨付。

3、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服务结束后再转回学校(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受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

5、支教团成员在支教工作结束后,要接受各级相关团组织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及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6、志愿者保险与体检。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由所在高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高校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2015年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拨付所在招募省项目办代为向各高校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院(系)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资料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校工作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民主监督。支教团以公开方式进行招募,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环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五、其他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联系人:成一川 朱文佳

联系电话:5434266762233162

(三)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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