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实践与志愿者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23   浏览次数:653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的殷切期望,现启动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汲取力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担当重任,深入基层一线,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思践悟二十大,踔厉奋发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恰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站在民族复兴征程的新起点上,华东师范大学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定理想信念,矢志艰苦奋斗,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实践。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主题,充分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与科研创新,开展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短视频、微电影、云团队课等实践成果,以多样化的形式讲好实践故事,传递精神力量,展示丰硕成果,扎实做好主题宣传。

 

三、实践内容

(一)推进党史学习 传承红色基因

1、“不忘初心心向党,牢记使命往前行”主题实践

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重走红色征途、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的过程中, 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形成照片视频、人物事迹、资料汇编、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成果,增进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增强团员光荣责任感。

2、“时代赋予新使命,青春宣讲敬百年”专项实践

积极组建团队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重返挖掘国家、地区或家乡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结合寻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深入学习党史、团史,依托宣讲会、交流会、座谈会、选拔赛、成果展览等形式,开发云团队课、短视频、微电影、动漫动画、长图海报、H5页面等宣讲产品,前往各地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开展宣讲,以青春之声传递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实践扎根大地 助力乡村振兴

3、“乡村振兴,你我共助”主题实践

鼓励返乡学子投身乡村振兴。聚焦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点,通过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探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路径,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踊跃参与投身乡村振兴。

4、“教育扶贫,你我同行”专项实践

发挥学校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动员和组织青年学生面向华东师范大学结对学校,以及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义务支教、结对帮扶等实践活动,课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家国情怀、文化传承、科技前沿、美育、教师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

(三)共建人民城市 同守美好家园

5人民城市,你我共建主题实践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人民需求,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增强学科创新交叉融合能力,结合国家战略安排,紧密贴合学科专业,发动专业教师力量,在区域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塑造、在线经济、社区微治理等领域,积极投身人民城市建设,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为人民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6美丽中国,你我同守专项实践

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鼓励学生聚焦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议题,聚焦地区、家乡或校园环境、生态等问题,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以理论研究、实地践行、技术革新、政策建议等方式,为城市环境保护建设和新时代生态文明贡献青年力量。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引导更多青年学生结合自身实践积极投身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中。

(四)特色品牌项目系列实践活动

7、院系级品牌项目创建主题实践

鼓励各单位结合各自学科特点与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发展远景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持续打造具有传承性和发展性的、服务国家战略的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8、“师大情·母校行”专项实践

开展学生志愿者招生宣讲团活动,发挥在校学生的作用,加强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同时也促进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学校,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爱校、荣校精神, 增进与母校感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该专项的具体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专项通知)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实践,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1-2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立项通过,将给予经费支持。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11日前)

请各单位于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ecn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项目立项(20231月)

校团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初审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后,在实践项目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

3)活动开展(20231-20233月)

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平稳安全

4)总结表彰(20233-4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2654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校团委实践部(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105) 工作日下午15:30-17:00值班。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1223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