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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期人才学院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05   浏览次数 1726

    华东师范大学人才学院成立于1994年,在国内较早利用“精品模式”培养优秀大学生。它以自主性、开放性、实践性的多样化课程为载体,协同与时俱进的管理模式,不断探索精英培养之道,积极改革创新,力求培养时代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

    二十一年来,人才学院集中综合性大学的优势,结合学校、社会等多方面资源,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其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成为服务青年成材的有效载体。

 

一、招生对象

1、二、三、四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研究生(四年级本科生申请者须获得直升本校研究生资格)。

2、申请者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有所专长、积极上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挑战杯”全国赛与上海赛获三等奖以上团队成员;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各类高水准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排序在前三位的参与者);

2)学生党员、“选苗育苗”工程中的重点培养对象、学生骨干;

3)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校级(含)以上荣誉者(如积极进行科研发明、写作著述、在国内外高水准刊物上发表文章者,获省部级级和国家级专利者,著作出版者;如意志品质出色,道德风尚突出,获“五四青年奖章”、“自强之星”、“感动校园人物”、“十佳女大学生”等称号者等);

4)拥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交换生经历或交流经历者;

5)在某一领域有积累或专长者,如跨学科学术科研、创新与创业、教育与师范、社会实践与公益文艺;

6)校级各类竞赛一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第一负责人);

7)连续两年以上获校级(含)以上各类科研、创业等基金支持者(团体作品一般要求第一负责人);我校学生创业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8)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专业奖学金者;

9)往期人才学院学员可申请继续加入本期人才学院。

   

二、招生规模

    第二十二期人才学院招收个人学员总数50人左右。

 

三、招生办法

1、申请者可通过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提出申请;

2、选拔方式由初试(申请材料审核)、笔试与面试三部分组成;

3、提出申请的个人学员须由本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人才学院学员申请表》(附件1)并附本人申请、获奖证明复印件、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其他说明性文字。

    申请同学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415前请将学员申请表送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106室,中山北路校区大学生中心602室;电子版提交时请将相关申请材料wordpdf或图片文件打包后发至邮箱rcxy@mail.ecnu.edu.cn;如有推荐信可附页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单位推荐者请汇总至院系或所在单位团组织,由团组织收齐后一并上交;个人自荐者可自行前往所标注的团委办公室提交材料。

4、相关申请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可靠。

5、申请者经招生小组各轮录取考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名单将在青年网上予以公布。

 

    人才学院的相关资讯与通知将通过师大青年网http://www.youth.ec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ECNU青年”进行发布。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咨询,联系邮箱为rcxy@mail.ecnu.edu.cn

    人才学院期待您的到来!

 

 

华东师范大学人才学院

2016.3.30

第二十二期人才学院招生通知及附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