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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崇明地区招收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5   浏览次数 525

    为进一步推进崇明大学生“回乡工程”建设,为崇明生态岛建设发展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中共崇明县委组织部、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共青团崇明县委员会共同研究,开展2015年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实习活动,现诚邀各高校推荐崇明籍优秀大学生参与活动,开展2015年度选派优秀崇明籍大学生回乡挂职锻炼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职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拟定)。

二、申请条件

  1. 崇明生源。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崇明籍大学生。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三、大四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3. 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团队精神、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工作要求

  1. 原则上挂职期间工作日保证全勤,如遇特殊情况,请向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履行请假手续。

  2. 自觉维护崇明籍大学生良好形象。

  3. 自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制度保障

  1. 实习期间,大学生将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实习补贴和实习期人身意外保险一份。

  2. 在校崇明籍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由岗位提供单位负责,团县委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大学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3. 团县委在对学校推荐的优秀大学生进行筛选确认后,将根据大学生的实习意向,协同县人社局向崇明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居委征集可供实习的岗位,后安排大学生赴各相关单位实习。

五、申请程序

  1. 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15年崇明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报名表》 2015年崇明籍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报名表.doc, 附详细个人简历一份,于6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邮箱:shsjecnu@163.com,邮件标题为“崇明区挂职申请+学院+姓名”,附件请以“姓名+报名表”及“姓名+简历”命名。

  2. 校团委将针对简历进行初选,并向崇明区推荐挂职学生,由崇明区相关人事部门确定最终挂职岗位。

 

联系人:成一川   

联系电话:54342667  62233162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