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院(系、所)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以及上海市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决策部署,迎接学校70周年校庆,实现“建设优雅学府,培育栋梁学子,以一流大学文化引领一流大学建设”的校园文化建设目标,根据《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华师委﹝2012﹞2号 )和《华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委[2016]29号),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国家和上海文化建设战略及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践,支持范围涉及主题思想教育、大学精神与文脉传承、对外文化传播、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师生综合素养提升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
2019年在读学生(学生向团委申报后,由团委汇总遴选)
三、项目类型
分设 “招标项目”和“自主项目”两个类别
(一)招标项目
1.2019年招标项目选题指南(具体题目自拟):
(1)学校代表性人物(如上海社科大师)的梳理与宣传
(2)“大师”系列校园剧(如《孟宪承》)
(3)学校形象宣传片系列产品
(4)70周年校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文创纪念品设计
(5)校园微视频征集
(6)校园生物图鉴及其信息化建设
(7)校园原创歌曲(含70周年校庆主题曲)征集
(8)《师魂•文脉丛书》编撰
(9)反映当代教师生活的文学作品创作
2. 执行期限:一般为1-3年
(二)自主项目
1.申报指南:围绕申报范围,自主选题申报
2.执行期限:1年
3.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
4.若已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立项的文化项目,可申请学校配套,具体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执行期限可视上级部门结项时限而定。
四、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4日
五、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个人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19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结项曾被评为A等的项目,若继续执行三年(2019年—2021年),可申请“滚动资助项目”,批准后,未来两年内将无需再次申请,经费按年度划拨。
2.申报人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予以立项并下拨经费。
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委[2016]29号)相关规定,以下项目不予立项:(1)学术研究类、党建类、教学类、就业创业类等有明确归口的项目;(2)不具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
5、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电子版请于2018年12月25日(周二)前发至校团委邮箱委邮箱tw@admin.ecnu.edu.cn,纸质版盖好所属单位(学部、院系、所)公章,一式7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105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立项
1.团委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2.文化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采用答辩形式。答辩前,请各申报人准备PPT,进行6分钟的项目陈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文化办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文化建设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
七、结项考核
1.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接受结项考核,重点考察项目实施成果及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书面结项材料、答辩评审、现场查看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立项总数的20%,并予以奖励。连续两次结项评定为C或一次结项评定为D的项目负责人,取消之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文化办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54344716
团委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54342654
附件:2019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项目申报书(学生版).docx
2018年12月16日